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作动员讲话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学谦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10月20日下午,《实施办法》贯彻实施动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在动员会上作重要讲话。省人大农委、法制委、民宗委、教科文卫、外侨委等专门委员会以及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学谦出席会议。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等21个省级单位,各市州农业部门负责人以及驻蓉的中央、省级新闻媒体参加了会议。省人大农委主任邓剑主持会议。
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赵学谦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了讲话。省农业厅厅长任永昌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在讲话中指出,我省出台《实施办法》是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积累与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我省农业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调动我省广大农民群众、农业企业的积极性,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大扶持力度;将进一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完善盈余分配制,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郭永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好《实施办法》,使其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加快建设发展和加强执法监督,确保《实施办法》得到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或专项检查。
据悉,目前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有12628个,在全国排名第10位,仅为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三分之一;成员及带动农户430.5万,仅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3.6%。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潜力相当巨大。我省的《实施办法》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要补充,是一部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地方性法规,其中着力凸现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引导和扶持帮助,突出了“政策扶持”。《实施办法》在项目建设、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保险服务、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制定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宽松的发展环境。《实施办法》还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了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的监督,并在科技人才支撑、发展信用合作事业、建立联合社等方面实现了超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