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首次实行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
记者5月27日从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获悉,我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将于7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期间按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这是选举法修改后我省首次实行城乡按照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6000多万选民将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26万余名。
代表总名额原则上不再重新确定
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代表总名额原则上不再重新确定。对于个别县人口变动大、行政区划调整,代表名额分配矛盾突出的地方,省人大常委会将从严掌握,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其代表总名额。如选区内人口总数超过9万,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总名额,可根据人口增长情况,由有关县级人大常委会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要以人口数分配为主。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等。
基层代表比例要有所上升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后,一些选举单位的代表名额可能有所增减。“名额增加的,主要用于选举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减少的,不能减少基层一线的代表名额。”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李清禾说,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各级人大和党委组织部门应把好“入口关、政治关”,不断优化人大代表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
探索和改进选区划分方法
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城镇选区和农村选区的数量和大小都会有一定的变化。如何合理划分选区?李清禾说,选举过程中要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大体相当的原则划分好选区。根据实际情况,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同时要综合考虑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