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日至4日,第十七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胡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主持会议并作大会总结讲话,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到会致辞并介绍了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国25个省(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名领导、31个省(市、区)及46个有立法权的省会市、较大市、特区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领导等162人出席会议。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文率法工委干部梁宏坤出席会议。会议共收到地方立法研究论文84篇,并安排福建、河北、上海、湖南、四川、海南、内蒙、广东等8个省(市、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杨文主任就《关于以立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思考》作了大会交流发言。8个省(市、区)的发言紧紧围绕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主题,从不同侧面深入研讨,各具特色,得到了李建国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的充分肯定。会议还安排与会人员分6个小组,围绕李建国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的讲话和地方立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与会人员不回避矛盾,不躲闪问题,不刻意迎合,说真话,讲实话,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拓展了视野,清理了思路,交流了经验,研究了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