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四川代表团3月12日在驻地分别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代表团团长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长、四川代表团副团长蒋巨峰等参加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四川代表团副团长郭永祥主持全体会议的审议。 根据大会安排,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到会听取审议。受大会委托,四川代表团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莫文秀,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刘奇葆代表在发言中说,两高报告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总结成绩客观实在,反映了推进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新成效;分析问题实事求是,表明了维护司法公正的决心和信心;部署工作措施有力,顺应了人民群众新期盼。赞成这两个报告。去年以来,两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建议:继续加强基层特别是西部欠发达地区两院基础建设,希望中央财政加大对西部地区法院、检察院机关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希望两高加强对四川地震灾区和民族地区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为保持社会稳定、推动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张支铁代表建议,1.高法报告第2页第4段“惩罚犯罪”后增加“保护人民”;2.切实保障两院依法独立办案。 张中伟、张雨东代表建议,1.处理好人员素质、效率、待遇、规模之间的关系;2.在今年工作中应对刑诉法的贯彻落实进行认真研究、安排部署。 杨志文代表建议,1.进一步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基层两院的建设和指导力度;2.加强对调解撤诉、审结息诉和申请再审等的研究,从制度、责任等方面完善相关机制;3.加大对通过后刑诉法的司法监督力度,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4.研究以司法为纽带的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甘道明、夏绩恩、刘守培代表建议,1.正确处理独立办案和社情民意的关系,重视司法公正,防止媒体干扰司法和执行;2.认真开展刑诉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两院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素质。 郭红梅代表建议,1.高检报告第4页第3段中增加“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2.删去高法报告第2页第3段中的“区别对待”;3.正确处理立案与调解的关系。 童若春代表建议,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注意夫妻间一人当法官,一人做律师带来的社会影响。 杨兴平代表建议,1.坚持常态执法,避免“严打”类运动式执法方式;2.尽快出台科学准确的刑诉司法解释;3.加强藏区基层两院建设,加强对双语人才、当地人才的培养;4.高检报告应明确违法违纪人员的数量。 王东洲、花欣代表建议,1.继续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的问题;2.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沟通;3.继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的服务措施;4.继续强化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司法工作。 谢开华、罗强、冷刚代表建议,加大对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和害群之马的惩处力度,切实采取措施缩小司法公信力与社会期待之间的差距。 马华代表建议,两院对存在的问题应着力解决,不能只提出不解决。 谢天佑代表建议,1.法官审判时应专注证据,忠实法律,控制好自己的情绪;2.慎用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或对证人进行拘留的措施。 姜晓亭、沈光明代表建议,1.应加大对污染环境的惩治力度;2.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大审判力度;3.深化量刑建设改革;4.建议对国家赔偿法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席义方代表建议,删去高法报告第19页第3行“并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重大典型”一句。 胡树祥代表建议,应切实解决法检系统存在的编制、人员等问题。 康永恒代表建议,1.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应更加稳、慎,更具普遍指导意义;2.清理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及时报告全国人大,应在工作报告中体现;3.报告中抗诉案件的统计口径应尽量统一,数据能互相印证;4.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处;5.高检报告第17页第2段“经常主动”一句删去“经常”。 陈佳贵代表建议,高法报告应突出化解执行难、清理执行积案的内容。 英措代表建议,1.切实改善藏区法院干警的职级待遇;2.启动藏区法院干警周转房项目建设。 唐利民、王计、严俊波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商业贿赂、受贿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食品安全的司法保护。 崔富华代表建议,应加强对下级两院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坚决制止刑讯逼供羁押人员。 罗勤宏代表建议,应认真研究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定性、定量处理和界定。 刘伯忠代表建议,1.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提高司法效力;2.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范围,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作用;3.指导基层法院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办案热情;4.加大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5.着力解决西部地区检察院人员编制、办案经费、“两房”建设等问题。 王怀臣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四川政法编制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有庙子没和尚”问题。 陈文华代表建议,1.由两高牵头,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食品安全联动机制,建立司法机关提前介入机制,确立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附条件合并适用的衔接机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联动机制;2.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配套措施,明确细化排除非法证据的标准,强化对侦查过程的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建立对程序性违法的惩戒制度,切实加强证据采信认定的监督。 邓川代表建议,1.进一步增加基层政法专项编制,以确保刑诉法的全面落实;2.进一步加大对检察机关经费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市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为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提供基础保障。 孙传敏、侯一平代表建议,1.进一步做好现行司法解释的集中清理工作;2.进一步完善司法资源科学合理分配。 罗春梅代表建议,进一步完善基层检察联络室管理机制。 宋良华代表建议,应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良好秩序。 简勤代表建议,1.进一步打击破坏“三电”设施犯罪;2.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王明雯代表建议,1.正确定位两院职能,尽快为两院减负;2.正确处理好调解与审判,调解与法律监督的关系;3.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4.妥善处理好司法独立与舆论监督的关系。 彭渝、张作哈、魏琴、杨翠芳、廖继康、李静、易敏利、骆隆森、葛红林、武斌、高先海、王佐明、王建军、杨秀英代表建议,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重视政治素质培养,定期培训和重点轮训要向基层倾斜,提高基层两院工作人员待遇,加大干部交流力度。2.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地震灾区法庭建设,加大转移支付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