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5日,第十八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于在北京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文等4名同志参加了这次会议,并向会议提交了有关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作用的会议交流材料。本次全国地方立法研讨会有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和有关人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会市、较大市、特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法制委、法工委有关同志共300余人参加。9月3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人民大会堂会见全体与会代表,向前来参加会议的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法制委法工委负责同志,向辛勤工作在立法工作第一线的全国广大立法工作者致以亲切问候,并合影留念。之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本次研讨会开幕式,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作重要讲话。兆国副委员长的讲话,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立法工作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就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并对各地人大切实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参会代表分为六个讨论小组,结合各地地方立法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讨论了王兆国副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各讨论小组推举的代表就学习讨论王兆国副委员长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和一些意见建议在全体会议上作了发言。北京等八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还就各地地方立法相关情况作了大会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