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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让人民群众喝上“健康水源”——《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侧记
时间:2011-08-04 来源:四川人大网 作者:罗文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安全,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身心健康。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和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四川饮用水水源保护形势日趋严竣。
  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有效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的问题,我省于2008年启动了修订《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工作,省人大城环资委、省环保厅组织人员赴广东、广西、贵州和我省的成都、德阳、自贡、乐山、眉山、巴中等地调研,书面征求了省水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等多个部门以及部分市(州)人民政府的意见,在网上公开征求了公众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后,形成了《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该条例于今年的7月12日经省政府第86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7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草案》表示基本赞同。李清禾委员说,条例的修订是很有针对性的,同时也是急需和必要的,符合我省饮用水环境的基本情况。要对违反条例的个人和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希望该条例的颁布能够更好的造福于民。
  彭玉水委员建议要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扩大处罚范围,更加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和监督,确保人民的饮水安全。
  陈伯伦委员建议,要杜绝水源的安全隐患,健全饮用水机制,让人民群众真正喝上“健康水源”。
  水是生命之源,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保护好饮用水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稳定大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是委员们在审议中传达的共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