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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决算的审查结果报告
时间:2013-07-29 来源:四川日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财政厅《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审计厅《关于四川省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2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2421.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比上年增长18.4%;加上中央补助2923.88亿元和上年结转结余等1051.19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6396.34亿元。公共财政支出5450.99亿元,完成预算的88.6%,比上年增长16.6 %;加上上解中央支出等247.23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5698.22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并扣除按规定结转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680.25亿元后,全省累计净结余17.87亿元,当年结余5.58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收入64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比上年增长16.9%;加上中央补助2923.88亿元和上年结转结余等625.47亿元,公共财政收入总量4196.25亿元。公共财政支出881.29亿元,完成预算的75.7%,比上年增长9.7 %;加上补助市县支出2795.29亿元和上解中央支出等236.03亿元,公共财政支出总量3912.61亿元。收支总量相抵并扣除按规定结转继续安排使用的项目283.04亿元后,省级累计净结余0.6亿元,当年结余0.12亿元。
  2012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紧紧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在经济增幅回落、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较好地完成了预算任务,财政收支规模持续增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全省和省级决算总体情况是好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持续增收后劲不足,收支矛盾突出;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预算决算编制还不够规范,完整性和合理性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政府性债务负担较重,债务风险不容忽视,财政风险控制有待加强等。
  审计厅围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依法开展审计监督,查出了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绩效管理、提高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意见,为推进依法理财做出了积极努力。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健全整改的督办、跟踪反馈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并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和财政收支形势,及时制定针对性、灵活性强的财政政策措施。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综合运用财政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继续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力度,完善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积极落实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稳定物价的各项政策。大力支持“4·20”芦山强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统筹安排重建资金,确保灾后重建的各项财税政策兑现,推进灾区科学重建和跨越发展。
  二、着力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
  研究制定全口径预算决算管理的口径和范围,完善全口径预算决算编制及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编审程序,细化编制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完善决算制度,规范决算编制。健全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着力在预算编审、绩效目标、绩效分配、绩效评价等重点方面寻求突破,努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三、大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以事权为导向,进一步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区域特色型转移支付体系,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规范财政运行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国库、政府采购、非税收入收缴、财务会计等管理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及标准。
  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进一步盘活存量,把闲置、沉淀的财政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严禁新增“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财政供养人员经费。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支持推进“三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持续加大财政支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力度。加大对节能环保、公共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和促进消费等方面的投入,努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五、健全完善财政监督机制
  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审计成果的运用。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严格举债行为动态监控,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健全公开制度,继续完善省级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