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下午,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道明主持召开了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和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情况报告的决议(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议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修订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实施办法(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修订(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
五、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终止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报告(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免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任免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