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主持召开了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一次主任会议,讨论和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建议。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3月23日至25日上午召开,会期2天半。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传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精神;传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审议《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审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的决定》、《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修订)》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物价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补充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二、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城环资委关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条例草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三、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内司委关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四、会议讨论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的决定》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五、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城环资委关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六、会议讨论了省人大民宗委关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变通规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七、会议讨论了省人大民宗委关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修订)》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变通规定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八、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城环资委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议〉进行执法检查的方案(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按该方案开展此项工作。
九、会议讨论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立法计划印发执行。
十、会议讨论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0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会议决定将该报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十一、会议讨论了省人大法制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的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法制委审议的议案3件,即第7号关于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9号关于制定《四川省个人信息保护办法》的议案、第24号关于制定《人大工作评议办法》的议案。会议同意省人大法制委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以上三件议案由法制委研究办理。
十二、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内司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的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内司委审议的议案6件,即第8号关于制定《四川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的议案、第12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的议案、第19号关于制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20号关于制定《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的议案、第28号关于制定《四川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议案、第32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同意省人大内司委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第12号、第19号、第28号、第32号议案由省人大内司委办理;第8号、第20号议案转省政府办理。
十三、会议讨论了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的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财经委审议的议案6件,即第1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的议案、第3号关于制定《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的议案、第4号关于制定《四川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条例》的议案、第14号《关于做好我省社保法地方性配套法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第29号关于修改《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议案、第30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进行执法检查》的议案。会议同意省人大财经委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第2号、第3号、第4号、第14号、第29号议案转省人民政府办理;第30号议案由省人大财经委办理。
十四、会议讨论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的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审议的议案4件,即第21号《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法检查的议案》、第25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第26号《关于制定<四川省控烟条例>的议案》、第27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公共场所禁烟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同意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将以上议案转省人民政府办理。
十五、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农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的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农委审议的议案4件,即第2号《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议案》、第6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土地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6号《关于制定〈四川省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办法〉的议案》、第22号《关于修订〈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同意省人大农委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第2号、第22号议案交省人大农委办理,第6号、第16号议案转省政府研究办理。
十六、会议讨论了省人大城环资委关于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的报告。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城环资委审议的议案9件,即第5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剑门蜀道线性文化旅游资源保护条例》的议案、第10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办法》的议案、第11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议案、第13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议案、第15号关于制定《四川省农村房屋管理办法》的议案、第17号关于修订《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8号关于制定《四川省住宅装修施工管理办法》的议案、第23号关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地方性法规立法的议案、第31号关于制定《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会议同意省人大城环资委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第17号、第31号议案由省人大城环资委办理;第5号、第10号、第11号、第13号、第15号、第18号、第23号议案转省人民政府办理。
十七、会议讨论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关于调整和补充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议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
十八、会议讨论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将该任免案列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