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下午,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崇禧主持召开了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讨论和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条例〉的决定》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条例交付城环资委继续修改,本次会议暂不付表决。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五、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凉山彝族自治州大桥水库工程管理条例(修订)》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补充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免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任免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