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下午,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和副主任李崇禧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永祥主持召开了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讨论和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根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该条例草案暂不交付表决。
二、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修订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三、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四、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修正案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五、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六、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七、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201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报告及讨论《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四川省2011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决定,将该决议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八、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
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决定草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
九、会议听取了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任免案有关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该任免案提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