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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出台宣传信息工作奖励办法

时间:2009-05-25来源:未知
  

  该办法规定,凡机关干部职工在市级及以上党报党刊、人大报刊、网站,市级及以上党委、人大常委会的简报、信息、调研刊物所刊发的反映人大制度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人大工作的信息、新闻和调研类文章,超出每年宣传信息用稿基本任务数的纳入计奖范围。奖励标准为:在市、省、国家级报刊发表的稿件分别按所得稿酬的1、2、3倍给予奖励;在市级及以上党委、人大常委会机关简报、信息等刊物发表的未付稿酬的稿件,分别按市级50元、省级100元、国家级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网络发表的文章分别按市级10元、省级20元、国家级30元给予奖励;在省、国家级公开发行的党报党刊发表的稿件每篇另奖1000元;发表在报刊、简报、信息等刊物头版头条的文章,另奖100元。在不同媒体上刊播的同一稿件,按最高稿酬或级别级次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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