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现场会在渠县召开。干净、整洁、规范、有序的城乡环境赢得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参会人员的啧啧称赞。“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规范化化化生辉,党心民心信心决心公仆心心心相印”的民谣不胫而走,各地前来考察学习者络绎不绝。当地老百姓情不自禁地说,我们生活环境有这么大的变化,县人大常委会功不可没!
人大行权:支持与促进
“人大工作就是要围绕中心、狠抓民生,当前的重点就是共同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主旋律!”这是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瑜华提出的明确要求。
“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好试验田,我们坚决支持、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一班人不仅这样表态,更是这样行动。
2008年11月26日,渠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作出了《渠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的<渠县市民文明公约>、<渠县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的决议》,为规范市民言行、纵深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奠下牢固的基石。
自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以来,常委会先后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对县城的垃圾处理、亮化工程、东区西区开发建设、滨江大道建设等进行了视察,并给县政府提出了加快建设垃圾处理设施、延伸滨江大道、打造滨江夜景等建议,得到县政府采纳并很快落实。如今,县城新建了5座压缩式和2座地坑式工艺先进、处理量大的生活垃圾中转站;滨江大道延伸工程即将完工,为国家级示范中学——渠县中学的学子连通了一条平安、快捷大道;经过精心打造的渠城滨江夜景,霓虹闪烁,尽显滨江城市特色。
今年5月,收到群众反映贵福场镇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的情况后,常委会立即组织组成人员、代表现场视察并提出建议,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会议上,组成人员对此反响强烈,认为“饮水环境治理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最为核心的内容”,县政府应该及时办理建议,解决好贵福场镇饮用水治污难题!
代表履职:示范与献策
全县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县人大常委会的号召,率先垂范,代表的示范性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熠熠闪光。
省、市、县人大代表、渠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川在接受采访时动情地说:“作为代表、县长,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这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中,就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他这样说了,更是这样做了。“肯干、实干”是街头巷尾老百姓对他的评价。
市、县人大代表、县规划和建设局长孙承伯在滨江大道上,发现一位熟人在遛狗。他当即请那位熟人遵守政府通告,“不要在公众场所遛狗!”弄得那位熟人面红耳赤,连连称是。
县人大代表刘春发动全县学生开展“小手牵大手,环保齐步走”宣传活动,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深入人心。
县人大代表范福英挨家挨户做群众思想工作,发动村民修公路,并当面“发愿”,诚心感动了群众,如今,新市乡公路四通八达,进院入户,大大优化了人居环境。
各级代表深入城乡,问计于民,调查研究,向县政府提出关于环境治理的建议、意见50余条,促进了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机关行动:担当与躬行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承担了渠城部分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常委会领导也都挂包了责任区域。集中整治期间,他们全力以赴,尽职尽责,把责任区做成了“样板区”。
邓瑜华带头挂包责任区域,工作再忙,每天都要抽出时间到责任区域巡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邹卫多次到责任区域现场查看并督促整治。后溪社区高架桥下违章乱搭乱建严重,特别是春波发廊旁边一违章建筑更是多年未解决的“顽疾”。“此房不拆,难服人心!”在责令自动拆除未果的情况下,邹卫组织相关部门一天之内将其全部拆除,为环境整治铺平了道路。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把参与责任区管护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对环境综治工作作出安排。坚持每周五机关干部职工全体出动,进行卫生大扫除。坚持每天安排5名职工到责任区域巡护,并对到岗情况及时进行检查、评比、通报。
面对县委最近提出的治理标准化、城乡一体化、机制长效化、管理常态化的“四化”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一班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和参与力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扮靓家园中展现人大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