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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中院创新代表联络机制——分地区结对联络人大代表

时间:2009-08-17 来源:广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苟秀英 龚德军
  

  近日,广安市中院出台《关于落实分地区结对联络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保证每一位驻市的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都有一位法院干警按属地原则随时进行联系。

  今年年初,四川省高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实施意见》,无独有偶,在广安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周世勇等10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加强涉农案件典型案例宣传的建议》。

  为贯彻省高院的《意见》精神,积极回应人大代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与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广安市中院创新联络机制,决定开展分地区结对联络人大代表活动。

  该《意见》对联络干警提出五条具体要求:一是畅通日常联络渠道,及时将通讯方式告诉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二是适时开展工作情况通报,每半年主动将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执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三是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对重大案件随同执行和参与听证;四是开展定期走访活动,每年至少走访代表2次,征求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五是寄送案件汇编资料,将重大案例、典型案例、涉农案例等汇编成册,让代表了解掌握法院的审判工作情况。

  “在联络员的选择上,我们尽量选择法官与人大代表对接”。广安市中院办公室主任李政伟如是说。“市、县两级法院的法官和正式干警均是联络员”。在《广安中院结对联系的省、市人大代表情况表》上,省人大代表26名和工作单位在市级机关的市人大代表125名分别与市中院包含院领导、中层干部、法官和法警在内的75名人员一一对接。

  作为联络工作的一项具体行动,市中院编印的《涉农判决案例汇编》1000套、《诉讼指南》2000套以及《法院文集》1000套宣传资料将由联络员于近期亲自送到联系的省、市人大代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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