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8月27日,华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华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办法》和《华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规定》等2个制度全票通过。
今年来,华蓥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意见,通过对监督工作流程的研究思考,在借鉴外地人大监督工作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了上面两个制度的修订草案。修订通过的两个制度最大亮点在于:“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和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均要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满意度测评。专项工作报告测评不满意的要求重新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测评不满意的要求重新整改并报告结果,重新报告不满意的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启动质询、进行特定问题调查、提出撤职案等刚性监督手段。本次会议上,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5个专项工作报告中有2个测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在参会的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据悉,在过去的监督工作中,“一府两院”及个别部门领导对人大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采取忽悠的态度,专项工作报告和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有应付思想,报告不实、“文来文往”等现象不同存在。本次会后,“一府两院”认真组织学习了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两个制度,表示要高度重视并虚心接受人大监督,特别是对作出的审议意见要精心制定方案并狠抓整改落实,研究处理情况报告要如实反映、不做“文字游戏”,保证人大监督真正起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