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中秋、国庆佳节期间食品质量安全,近日,南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对全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让百姓在节日期间吃得放心。
检查组先后深入秦源雪水业、县城生猪屠宰厂、东门沟豆腐干加工厂、县食品厂、集贸市场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单位,对节日期间群众消费量大的粮油、肉、月饼、蔬菜、儿童食品及地方特色食品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视察后,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检查组指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实施以来,县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存在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生产卫生设施不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等一些问题和不足。
检查组强调,“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大事;《食品安全法》对规范食品生产流通等经营活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提高食品加工流通从业人员以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和引导,用典型的食品安全案例来警示和教育生产企业,做到“警钟长鸣”,让他们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是企业生命”的意识,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制度,自觉主动的把好食品安全关。三是要建立持之以恒的监管机制,执法监督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搞好协调配合,严格执法,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维护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