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西充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监督法,切实履职行权,在认真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力地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把握原则,突出审议重点
县人大常委会具有针对性地选择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人大常委会增强监督政府工作的实效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选择确定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时,始终坚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来选择确定的原则,使监督议题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把切入点放在打造创业乐园、构建和谐家园上,放在建设有机食品基地县和南充生态后花园上,放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重大问题上,使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议题与全县工作大局合拍,与政府的工作合力,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合心。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结合县情、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执法检查、人大代表对县政府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调查研究、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方面发现和反映的突出问题,确定了产业发展、项目推动、新农村建设、劳动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和依法行政等工作为重点开展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同时,不断规范程序,在年初公布当年的审议议题前,都依照严格的程序进行梳理集中、初选讨论、征求意见和会议决定。
对年初没有纳入工作计划,而中央、省、市和县上届时又安排部署的重大专项工作,以及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认为县人大常委会应该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都及时增加为本年度的监督工作内容。2007年以来,常委会分别及时增加了听取审议清理整治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内容,进一步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抓好5个环节,提高审议质量
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监督法,切实抓好计划制定、会前充电、调查研究、审议发言和表决交办等环节的工作,不断提高了对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的质量。
制定好实施计划。严格按照确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原则与途径制定年度计划,年度计划方案通过反复讨论筛选和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与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一并印发。
强化会前“充电”。坚持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前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熟悉了解有关情况,变外行为内行。近年来,我们先后邀请西南民族大学教授王允武以及市上有关专家来县作专题讲座2次,举办会前培训15次,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更广泛地了解和准确地掌握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为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搞好会前调研。深入调研,可以充分了解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有助于在听取和审议该项工作报告时,更有针对性地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措施,提高审议质量。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前,我们都要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委室人员深入到有关部门、乡镇和群众中去,进一步掌握情况,找准问题,提高审议发言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及时召开调研情况分析会,邀请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通报调研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将调查情况汇总后,交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并在专项工作报告中作出回应。
认真做好审议发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在举行会议的七日前,由办事机构将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发送给常委会组成人员,让其熟悉报告,与自身调研作一比照,作好审议发言准备。在常委会会议上,明确要求审议发言要紧紧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主要指出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提出操作性较强的可行建议意见。坚决杜绝大唱赞歌、大讲空话的现象。同时,建立并坚持了审议意见卡制度,会前向组成人员发放审议意见卡,要求将审议发言主要内容填写在卡上,交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归纳整理,从而保证了未能在会上发言的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在《审议意见》中充分表达和有益吸收。
切实搞好审议意见的整理和交办。常委会审议时各组成人员发表的意见,经相关工作机构及时归纳整理后形成书面的审议意见初稿,经主任会议决定后,形成正式的审议意见书,交由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并明确提出办理的具体时限和办理结果要书面报告。
强化督查,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再好的审议意见如果不去认真办理落实,也就等于一句空话,而强化督查则是推进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在近年的实践中,我们着重采取以下措施抓好督查督办。
一是限期办理。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3个月内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6个月内将处理结果报送常委会,未获得常委会会议通过的,责成其限期整改重新报告,直到通过为止。
二是跟踪督查。常委会有关委室采取走访、座谈、查阅资料到方式,实行定期不定期动态督查,跟踪督办,并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主任会议认为必要时,还可就某单项工作约见办理机构负责人,共同研究办理工作,提出办理要求;也可组织代表视察,或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2006年的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县城违法建筑现象十分严重,常委会庚即组织调查组再次深入到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部分建设工地调查了解,专题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市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交由县政府办理。2007年常委会派出检查组深入跟踪检查,2008年又组织代表对城市建设进行了专项视察。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拆违指挥部,召开全县拆违动员大会,对全县违章违法建筑进行专项整治。同时成立专项整治专门队伍,开展经常性检查整治活动。目前,已清理出县城违法建筑户300多户,违法建筑物4万多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达25000平方米,推进了城市建设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实行满意度测评。制定出台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法》,对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若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不满意的,则责成重新办理,并视情况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向常委会作出报告;如果连续三次未获通过的则可运用质询、询问和撤职等刚性手段进行处理。
四是公开办理情况。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政府的办理情况一般要通过常委会公报、公示栏或县电视台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布,将其置于人大代表和社会的监督之中,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透明度。
2007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安排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的29 个专项工作报告。一是围绕改革发展中心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的情况、关于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情况、关于有机食品基地和南充生态后花园建设、关于新农村建设情况、关于招商引资工作和重点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关于新农合工作实施情况、关于劳动法实施情况、关于“两河”治理及“南西”输水工程建设情况、关于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2007年 8月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要切实解决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失衡、“普九”债务沉重、教师年龄及学科结构不合理、优质教育资源紧缺等方面的意见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意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锁定并协调解决学校债务,对优质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确保了义务教育的更好实施。2008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国西部有机食品基地县的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不断推进了基地建设。目前,已建成有机农产品基地22个,有机竹业基地3万亩,3000头有机种猪繁育基地2个,万头有机生猪育肥基地10个,具有较大食品加工能力的多扶食品工业园正在加紧建设。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效地促进了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推动了全县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