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频发的自然灾害,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西充县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关注,根据西充县域实际,将监督的视觉投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在西充的贯彻落实上。
一、深入调研,掌握防洪工作基本情况。五月初,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全县河道、水库所在区域及各乡镇,对全县防汛抗洪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到县人民政府在贯彻落实《防洪法》方面还存在宣传力度不够,防洪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脆弱,防洪、排水设施标准偏低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认真审议,为防洪工作开处方。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情况报告后,结合在调研中掌握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洪意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影响防洪泄洪的人和事;进一步加强防洪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防洪能力等审议意见。
三、督办落实,推动防洪工作进一步开展。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将书面审议意见及时送交县人民政府,要求县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研究办理。县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宣传,加强了对防汛抗洪工作的领导和监管,有力地推动了西充县的防汛抗洪工作,使西充县在今年几次特大洪涝灾害面前经受住了考验,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