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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新乐镇人大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个案补贴活动

时间:2009-11-12 来源: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孙桂平
  

  近年来,泸州市纳溪新乐镇人大结合实际不断创新人大代表活动载体,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个案补贴方案,让代表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密切联系群众,充分体现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新乐镇地处城乡结合部,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川渝高速、川黔高速、纳叙铁路、泸州化工集中发展区等重大项目,面临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镇人大充分发挥代表们的群众基础好等长处,制订了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办法,只要人大代表成功调解了纠纷案件,具备了规范化调解案件要求的主要材料,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资料完善情况,就给予30-50元的补贴。实施过程中每月各代表小组按时向镇人大办抄送“人民调解工作月报表”和“纠纷调解成功个案登记表”,各代表小组将调解成功的纠纷材料按每个案件分别归档装订后,报人大办初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分管领导初审,送镇政府审定。
  在活动中,区镇人大代表张纳成功调解了石龙村陶兆祥长达10年的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因多种原因,陶兆祥女儿陶春的入户和参加集体资金分配问题多年未得解决,他多次到镇、区、市、京信访。对此,张纳同志进行专题调查核实,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的原则,通过耐心细致工作,解决了陶家长达10年的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兑现了集体资金分红,促进了基层群众的和谐。
  区镇人大代表尹贵平主持调解了三江村村民邱某的儿子外出打工去世后,因赔偿款分配问题与儿媳胡某发生纠纷。虽基层多方调解难以让双方满意,决定起诉到法庭。尹贵平同志得知情况后,主动参与双方调解,通过无数次的调查走访,几十次的个别谈话,终于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于2008年9月让双方在调解书上签了字,成功地化解了矛盾,又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费用,赢得了群众的称赞。
  个案补贴活动的开展,既肯定了人大代表的调解工作,又有效地调动了人大代表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促使调解工作更加合法化,案件资料更加规范化,通过此项工作,两年来镇内人大代表共调解167件纠纷,落实补助金额5120元,解决了一大批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经济工作和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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