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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大“四强化”监督效果好

时间:2009-11-19 来源:邻水县人大 作者:肖安炜
  

  四川省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在创新监督工作实践中,切实强化监督意识,强化监督重点,强化监督依据,强化监督跟踪,取得了较好的监督实效。
  强化监督意识。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定权威的监督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一府两院”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这种监督,与其他形式的监督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中,深感责任重大,全体干部职工牢牢树立“抓监督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把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寓于监督之中,做到监督工作不失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强化监督重点。“一府两院”的工作千头万绪,人大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到。该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的内容上强化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选重点,紧紧抓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选热点进行监督。今年,该县人大常委会除了常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及部门预算改革实施监督外,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蔬菜产业发展、计划生育、水污染防治、刑事审判、农村文化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实施了监督,较好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强化监督依据。俗话说,打铁还得凳子硬。邻水县人大常委会力争监督时不说外行话,不隔靴搔痒,这就要求在议题调研中下真功夫。一方面在调研前要组织调研组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各级文件精神,从法律、政策等理论方面成为内行;另一方面在调研时要广泛深入,扩大调研范围,拓展调研层面,丰富调研内容,到基层,到村到户,到工程项目现场,力求全面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审议议题时发言才能切中要害,一语中的,避免盲目跟着报告走。
  强化监督跟踪。按照吴邦国委员长“不断进行跟踪监督”的讲话要求,该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跟踪监督试行办法》,对跟踪监督的程序、内容、时间、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列入审议议题的项目,通过前期调研、审议形成审议意见后,要求“一府两院”限期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人大常委会采取明察暗访、查看现场等形式实行跟踪监督,一般在三至六个月内要求“一府两院”将整改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再次接受审议,对落实效果差的继续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全面落实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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