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城市建设为中心,带动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实现区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挥城市在区域发展中先导、领跑、突破三大作用的目的所在。然而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却成为各种利益整合、各种矛盾交错的平台,如,任意更改城市建设规划;没有妥善处理城建拆迁户的安置;忽视对城中村农民出路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必然影响和谐城市的构建。2009年以来,武胜县人大常委会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加大对城市建设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力度,促进了和谐城市建设进程。
抓实人大监督每个环节,及时化解城建突出矛盾
一是组织开展城建视察调研活动,通过深入实际,倾听群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城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改进工作。今年7月,在第二十一次人大常委会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通过为期半月的走访调研,针对城南人员集聚的会展中心一带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群众不能就近如厕、随处排泄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的问题,向县政府提出,“要以人为本,在城南会展中心一带,合理选址,修建一所公用厕所”的意见。目前,建厕工作正在进行评审和选址。
二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加大城建监督力度。2009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我县城乡违规建筑现象突出的问题,特成立执法检查组深入到县规划建设局、国土局和沿口、烈面等建筑工程较多的乡镇,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我县存在“先建设后规划”、“不规划也建设”或不依法办理“一书三证”就开工建房等违规现象,总面积共7.5万平方米。据此县人大常委会以工作通报的形式,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执行行政许可法以及在城建中的行政行为,遏制此类现象愈演愈烈;同年7月,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督办下,县有关部门对县城川武影楼处两影响人员、车辆通行的占道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对其他违规建筑户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是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实际,及时作出相关决议。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适时召开常委会,审议城市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及时作出决议,一时不能作出决议的也要形成“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执行。同时,应积极探索会议审议的新途径、新办法,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在县第二十二次常委会会上,针对《武胜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报告,会议向常委会组成人员第一次发放了“审议意见发言便签”,收集到数条有见地的建议,及时作出了《关于批准武胜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定》,这成为我县人大常委会为促进城市建设和谐进程,创新措施,提高审议发言质量而迈出的重要一步。
让人大代表成为城建监督工作的主抓手
各级人大代表是依法由任命选举产生,他们生活、工作在人民群众之中,最了解群众的疾苦和愿望,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最合适的环节,也是促进城市建设和谐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
年初县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有关城乡规划、城市管理、质量安全、市政道路、房屋拆迁、物业管理、违法建设、市容市貌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17件。其中,第54号代表意见,“解决近年来,由于开发商或业主不按法定程序建房或购房,致使购房后不能及时取得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问题”,再次成为今年县人大重要监督议题之一。为了推动这个“老大难”问题得到具体解决,我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注重跟踪督办、强化监督力度,督促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在县人大的督促、督办下,截止今年4月,全县房屋遗留“两证”办理取得显著成效。其中:房产证应办7860户,已办理7836户;国土使用证应办1853宗,已办理1203件。此举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为此,在城市建设中,县人大应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以避免社会矛盾。一是引导代表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在人代会议期间,代表要善于把群众对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和有关要求,通过建议和议案等方式,要求政府在城市建设的有关项目中,要妥善处理和解决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和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之间的现实问题。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要根据城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反映情况,充分表达人民群众对城市发展的愿望,从而主动地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好社会的稳定。二是发挥好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个别群众对党委、政府作出的决策一时未予理解时,鼓励代表主动站出来,扮演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疏导情绪的三大角色,支持党委、政府为加快城市建设减少阻力,增强动力,形成合力。
创新监督手段,规范政府城建行为
一是发挥听证会作用,增强政府城建工作公正透明度。人大通过召开“监督听证会”,在民意与政府之间搭建一座沟通桥梁,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相关部门面对面地谈问题、讲政策、寻求解决办法,以破解城建中的难题。我县在投资建设嘉陵江二桥、省道304线改扩、打造风情啤酒街等项目时,就邀请专家、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相关部门展开了充分论证,所以在此后的征地拆迁过程中没有出现群众不理解、不配合的问题。通过听证会,人大监督和公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实效。同时,也向社会表明,国家机关充分尊重民意,保障公众积极、广泛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二是开设监督新渠道,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让民意直达。举办类似“网络论坛”的讨论会,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城市建设与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再就业、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议题和讨论地点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市民自愿报名参与,议题相关部门应邀参加。这不仅能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还能帮助和督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树立效能政府的新形象,同时也为化解城建矛盾搭建平台。如我县城郊唐家大山林区开发拆迁中出现“钉子户”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专题讨论大会,将拆迁户代表、开发商代表、县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召集在一起并邀请政府分管县长列席,一起商讨问题的解决方案。期间,县人大建议政府作为拆迁户和开发商之间的中立者,要当裁判员,而不当运动员;要发挥平衡双方利益的作用,即要保证开发商合理利润,也应维护了当地群众的合法利益。目前,该处的拆迁工作正在稳步地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