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相如镇三星村70多岁的李婆婆最近到村卫生服务站看病,门诊费报销了8元,自己只掏7元钱。当了解到新农合的优惠政策后,老人心里乐开了花。“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门诊住院费均可报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广大农民真切地感受到了党的惠民政策所带来的好处。近两年来,蓬安县人大常委会把新农合实施情况列入监督重点,督促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在合作医疗、送医送药、服务质量、就医条件四个方面下功夫,农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从2008年起,该县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规范医疗基金帐户管理,制定医疗费用控制制度,聘请义务监督员,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安装了新农合住院病人入住院身份信息与视频采集核对系统等多项措施,目前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新农合运作系统,摸索出一套比较切合实际的管理模式,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两年来,全县共为参合农民提供医疗补偿499376人次、受益人群占参合人数的49%,补偿资金5338﹒3万元,住院补偿率达46%。
县人大常委会对这项惠民工作十分关注。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工委多次深入农户家中调研,了解费用补偿、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账务公示等情况,并积极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开展“万人评议新农合”活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还担任新农合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职务,经常了解实施情况。去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专项报告,要求政府进一步健全新农合的管理者、参合者和医疗机构三方制约机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抓紧进行报销网络建设,完善、减少报销程序。县政府积极探索新的措施和管理模式,让老百姓切实享受到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