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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三个三”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

时间:2010-03-25 来源: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南充市采取“三个三”措施,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努力提高建议解决率。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办理的2件议案和35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均已办理完毕,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9%。“三次见面”。一是征求意见见面,即市人民政府将建议分解落实到各承办单位后,承办单位必须与提出建议的代表见面,征求意见,共商办理方案,对重点办理的建议,承办单位在征求代表意见的同时,还应充分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二是办理方案见面,即承办单位制定的办理方案与代表见面,必须得到代表认可方能实施;三是办结结果见面,建议办理结束后,应形成办理结果书面报告,继续征求代表意见,代表不满意的必须重新办理,并在30日内给予答复。“三次督查”。一是在6月底前,开展代表意见征求、办理方案制定工作的督查,尤其是督办重点建议办理方案的落实,了解承办单位与代表见面情况、方案制定情况;二是在7月底前,开展办理进度督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承办单位高质量完成办理任务;三是在11月底,开展代表建议办结情况督查,总结办理成果,解决遗留问题。“三个把关”。一是把关办理方式。各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决定分期办理、暂缓办理或留作参考。需要分期办理、暂缓办理或留作参考的建议,由承办单位书面报告市人民政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集中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二是把关办理方案。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对议案办理方案把关,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重点建议办理方案把关,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建议办理方案把关。三是把关办结率。各承办单位办理结果回复市人大代表之前,要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办理情况,并提交回复件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同时,对上一年度确定分期办理的建议,本年度要继续按照原定方案办理,经过努力能够在本年度办结的要提前办结;对上一年度确定暂缓办理和留作参考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再次组织研究,如果具备办理条件,必须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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