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从全区发展大局出发,把支持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三大园区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列入常委会审议、代表视察的重点议题,通过调研和审议、组织重大项目巡查、开展视察检查及听取专题汇报等途径,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进程。主任会议安排听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项目占地农民安置等工作的汇报,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和园区工作进度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是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对政府计划、财政、审计等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强化对全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跟踪与分析,对预算编制、执行、管理、支出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关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城乡一体发展等重点工作,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完成情况和“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的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视察检查活动,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部门预算监督规定》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推进预算审查监督和部门预算监督。加大对全区环保、旅游工作情况的关注力度,主任会议安排听取区政府环保和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是围绕推进民生改善。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全区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土地承包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着眼于教育、计生服务水平的提高,组织代表对全区学校建设与管理情况、农村公路和断头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主任会议听取计生创优工作情况的汇报。关注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全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视察。
四是围绕民主法治建设。对纳溪区创建全国法治区的情况、区公安分局经侦工作和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经常性视察法院庭审工作,主任会议听取“五五普法”终期迎检工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