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眉山市委宣传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四项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人大宣传的重要意义。意见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要求,是各级党委、人大和党委宣传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共同责任。
二是保持常态,积极做好人大日常工作的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积极改进人大新闻宣传的方式方法,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加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日常活动的新闻报道,加强各地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宣传,加强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工作、经常性工作和代表履职的宣传报道。
三是开设栏目,多角度深度报道人大特色工作。全市各新闻单位,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做好常规宣传的同时,多角度深度报道人大工作。从2010年4月起,在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开设《人大工作》宣传专栏,并分别制作精美醒目的栏目标识。眉山日报专栏每季度一期,每期半个版面;眉山电视台在眉山新闻联播中开设专栏,原则上每月一期。
四是通力配合,不断增加宣传工作的影响力传播力。市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通力配合,加强联系,深入挖掘全市人大工作的亮点,推广新思想、新举措,不断增加宣传的影响力传播力。市委外宣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要做好人大宣传专栏的牵头策划和组织工作,各新闻媒体要认真采访制作,共同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