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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水环境安全——都江堰人大检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时间:2010-04-21 来源: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
  

  近日,都江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彝福,副主任徐守光、廖小平率工作组对该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汪结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水务、环保、农发、城管及部分乡镇负责人和市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向峨垃圾处理厂、青城山污水处理工程(A、B厂)等8个污水处理厂和徐堰河、柏条河小流域治理工程,现场听取了有关同志关于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了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征求了市人大代表对开展该项工作的意见;对市政府长期以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资源工作,扎实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确保成都市及下游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
  王彝福指出:都江堰市拥有双遗产,都江堰市的水膏泽千里,如何把都江堰市的水资源利用、保护、开发好,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广大群众、人大代表十分关注我市灾后重建,十分关注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十分关关注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要以灾后重建、建设现代田园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将该项工作坚持不懈地长抓下去,抓出成效,使都江堰市的天更蓝,水更绿。并就今后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要超前谋划,提前安排,落实措施,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早建成、早运行,做到建成一个,运行一个,确保其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二、要加快污水管网的铺设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特别是个别乡镇应加快末端管网建设,增加污水收集量,绝不能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白天晒太阳、晚上装月亮”。
  三、要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加快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建成人民满意工程;对个别地段、污水管网渗漏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限期整改。
  四、要对垃圾处理厂连接路进行加宽、硬化,确保交通顺畅和防止扬尘污染,垃圾渗透液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达标排放。
  五、要继续扎实推进小流域治理工程建设,建立和巩固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六、要关心污水处理厂(站)职工的身体健康,对厂(站)内的噪声、有害化学气体污染要研究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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