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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会场不再印发会议材料

时间:2010-05-06 来源:巴中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杨志成
  

  4月29日,四川省巴中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负责会务准备的小张轻松了许多:会议现场不再印发材料。笔者发现,参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从各自的公文包中拿出会议材料。原来,常委会逗硬落实《监督法》有关规定,七天前就已将此次会议议题涉及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常委会相关委室督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卡一并印送给了各位组成人员,并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告知“参会时请带上会议材料及审议意见卡”。
  根据《监督法》规定,“一府两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但在实践中,常因未提前办理好或领导出差、调研无法及时审签等原因,报告在会议前几天才送到常委会。“个别的甚至拖到会议前一天,无法在七天前将材料发给常委会组成人员。”工作人员介绍道。对此,张春蓉委员深有体会:“到达会场时才能看到会议材料,事先难以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充分准备,审议时要么不发言,要么勉为其难,发言质量打了折扣。”
  针对这个情况,今年3月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9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耀学明确要求:逗硬落实“监督法”相关规定,增强监督实效。这一要求迅速在本次常委会上落实。
  只是提前了七天,带来的却是可喜的变化。会前,大多数委员进行了认真、充分的准备,审议时,前一位委员话音刚落,就有人抢着发言,以至于会议时间不得不延长到下午6点半。程仕俊委员特别关注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情况,在收到会议材料后,立即深入到“巴南”高速公路经过的柳林镇、恩阳镇,与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面对面的座谈、调研。在审议该议题时,他作了长达十分钟的发言。谈到补偿、安置中存在的问题后,他建议:“市政府制定统一的、可操作的重点用地补偿、安置办法;多渠道、因地制宜地解决安置问题;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养老、医疗保险;加大争取政策和筹措资金的力度……”。
“会议文件提前七天印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强了‘一府两院’研究办理审议意见的责任感和时效性,极大地提高了常委会审议质量。这是一次有益、有效的尝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彭耀学感到很欣慰,“我们将逗硬、长期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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