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大常委会自2006年以来,有计划地每年选择“五五”普法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采取适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中期督导、组织集中视察等方式,加强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的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
适时作出决议。2006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第一年,为了推动《苍溪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有效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一府两院”和各部门、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并分年度对《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普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扎实抓好普法阵地建设,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和农村普法、流动人口普法等薄弱点,认真抓好普法成果的展示、推广和运用,切实抓好普法档案的健全和管理等建议,进一步推动政府和有关方面改进普法工作。
开展普法中期督导。2008年,常委会组织力量与县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一道,用半月时间,对全县“五五”普法进行了中期督导。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软件资料等形式,对“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认真督促检查,既总结了成绩和经验,又查找了问题和不足,为做好后期普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组织集中视察。去年,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对普法工作开展了集中视察。先后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部分乡镇,详细了解普法工作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情况,提出了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不断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典型示范,分类施教,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几年来,通过对普法工作的跟踪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素质明显提升;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法治环境大大改善,依法治县进程明显加快,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