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基层人大 >

中共眉山市委多举措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时间:2010-05-31 来源: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王再奎 廖安林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以来,眉山市委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一是去年底及时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结合眉山实际,出台了《中共眉山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就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机制。把人大工作纳入了党委今年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工作部署;纳入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党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人大工作、专题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的工作制度已经形成;将监督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学习纳入了今年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在新闻媒体开设《人大工作》专栏,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选举任免权。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重大事项提请人大常委会依法审议并作出决议决定,市委还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通报、重要决策事先征询人大意见制度;重要人事任免,党委事先要专题通报推荐意见并作出说明,要求“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到会提请任命,要求被任命干部年终向人大常委会报送述职报告。四是充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支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对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建立了市人大代表履职档案,发放了《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增加到1000元并将逐年增加;以市委名义,在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对20名优秀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表彰。五是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市委副书记贺文当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6个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原则上单设,拟于换届选举时安排,128个乡镇人大主席单设,目前已配备专职主席83名,专兼职人大工作人员79名;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8个办事工作机构主任均安排为常委会委员;在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增设了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增设了宣传科;加强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提拔交流,新提拔副县级干部1名,交流副县级干部2名;加强了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化建设,改善了办公条件。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