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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

时间:2010-05-31 来源: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眉山市政府从2009年4月28日开始对市政府、市政府部门和各区县、乡镇政府2008年5月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起草部门自查、法制办初审、返回起草部门征求意见、市法制办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5个步骤,该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并分两批通过眉山日报和政府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1件,继续有效68件,拟修订65件。眉山市各区县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034件,其中继续有效543件,废止180件,宣布失效270件,拟修订50件。目前,需市政府修订的47件规范性文件中,已完成修订23件,7件因法律法规调整暂缓修订,7件已提交市政府审定,10件正在修订过程中。部门文件正在自行修订过程中。所有修订的规范性文件,都已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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