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下的全市人大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邓宏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科、熊清明、严选、周述康、廖继康,秘书长陈绪科出席会议。
邓宏志指出,监督法实施办法作为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对我们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实施监督权力,改进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邓宏志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要认真研读、深刻领会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要认真对照、全面反思和查找监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差距,找准今后工作的着力点和方向。要严格执行监督法及实施办法,全面准确地履行监督法及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努力开创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