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基层人大 >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加强立案监督

时间:2010-06-29 来源: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张吉祥
  

  为助推人民法院立案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平昌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庭等单位,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询问当事人等形式,对全县的司法立案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据了解,自2008年以来,该县法院和基层法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3件,民商事案件5161件,为构建和谐平昌做出了突出贡献。特别是该县法院在立案过程中,全面落实便民立案措施,对涉及老弱病残、民工工资、“三农”、重大建设工程等案件优先立案,对低保户、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实行诉讼费减、免、缓交。2008年以来,该县法院共为210件诉讼案件减、免、缓交受理费37.6万元,惠及当事人760人。
  在调研中,县人大常委会也发现了该县法院在立案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法官立案为难当事人、立案后消极应对,部分行政案件立案难等现象。县人大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针对性强、专业性强的调查报告,并提交主任会议、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为全县法院立案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为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和谐平昌奠定了基础。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