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在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上,曾莉、李艳、王庸嘉等15人从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政手中接过人民陪审员任命书,成为了“不穿法袍的法官”。据悉,2008年10月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了7名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在陪审数量上和陪审质量上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此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门考察小组,对每个拟任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考察。拟任命的15名陪审员来自各行各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是单位的业务骨干、工作能手,具有很强的责任感和正义感,深受单位领导的器重和好评。通过与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身边同志座谈,广泛听取意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以上任命,为他们颁发了任命书,并对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