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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力求实效——眉山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监督法》助推“三农”工作的实践与体会

时间:2010-07-13 来源:眉山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赵志明 李艳
  

  自2007年1月1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以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 “三农”全局,依法开展农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有力地推进了全市“三农”工作。
  抓审议前准备,提供监督实情
  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前,市人大常委会都要组织有关方面精选议题,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扎实开展执法检查,力求为常委会会议审议提供准确的实情。
  精选议题。关注民生、突出重点选准议题是人大农业工作最重要的环节。这些年,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和审议两个涉农议题,即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报告。为有效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精选审议议题。一是了解情况,找准着力点。深入到农口联系部门,听取部门“三农”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涉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共同研究探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和不足,找准工作的着力点。二是上下联动,推动工作。深入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了解人大农业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探讨解决问题,并征求区县对市人大常委会涉农议题设置的意见,力求上下联动,推进全市人大农业工作开展。三是深入群众,关注热点。发放意见征求表,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汇集农村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反复研究磋商,形成年度涉农议题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扎实调研。2007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农业产业化、林业产业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农业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了对动物防疫法、水土保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农业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无论是专项工作报告还是执法检查议题,市人大常委会都要组织有关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人大代表深入重点乡镇、村社、农户及企业开展调研,收集省内外有关经验、做法,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阅,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如在动物防疫法执法检查和退耕还林议题的调查中,分别形成了《关于全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和《眉山市森林防火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均受到领导的肯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仁富批示:“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印发市政府落实并报告”。在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后形成了《眉山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蒋仁富批示:“转市政府,切实按建议意见,采取措施,保证法律实施”。市委副书记、市长李静批示:“建议很好,请市水利局认真研究做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工作”。
  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前,按照精干、效能、专业的原则,精选执法检查组成员,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执法检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听取汇报与档案查实相结合、抽查与询问相结合、城市与农村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执法检查。
  形成材料。在抓好调研、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力求简明扼要,客观实在的评价政府工作,切实找准问题,提出妥善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同时广泛收集与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外地经验及该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所处位置等形成参阅资料供常委会会议审议参考。
  实施跟踪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常委会会议后,审议意见及时送达市政府,并明确在四个月后的常委会会议上对政府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为提高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跟踪监督。
  督促指导。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或执法检查报告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指导并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制定措施,分解任务,逐项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市政府也形成了由分管副市长及时召集涉农部门研究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方案、相关部门向市领导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印送《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刊》等制度,将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落到了实处。每项议题审议后,市政府相关部门报送的《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专刊》都不少于4期,多的达到8期,及时将办理情况传递到人大常委会每个组成人员,受到常委会组成人员好评。
  跟踪调研。在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都要对市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特别是重点事项进行跟踪调研,对落实较好的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并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意见。为督促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审议意见,侧重其中的一个方面对全市“一村一品”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全市“一村一品”发展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受到常委会领导的肯定并以《工作通报》的形式印发相关领导和部门参阅。围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行深入调研和思考,形成了《巩固眉山市退耕还林成果的研究报告》。李静市长和贺文副书记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委政研室《调查与决策》、省林业厅《绿色天府》及时刊发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甘道明在《调查与决策》上批示:“请仁富、李静同志参阅”。
  民主测评。在议题审议的四个月后,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市人大常委会将政府办理所做的工作及成效按审议意见要求逐条归列于测评表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办理情况分逐条审议和综合评价,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无计名测评。测评结果除送达市政府外,还在《眉山日报》上公示。对测评中新提出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责成有关方面进行后续督办。
  监督实效明显  工作亮点纷呈
  提升了农业产业化水平。全市“一村一品” 快速发展,已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400个,占总村数的33.7%,“一村一品”发展步入全国先进行列,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交流。现代畜牧业发展搭上快车,成为全省三个现代畜牧业示范市之一,建成四川现代奶业示范区和中国南方奶源基地。洪雅县被确定为全国生态奶源基地建设与产业化示范县,成功引进蒙牛乳业和现代牧业集团,畜牧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泡菜产业成为农业产业化的新亮点,全市泡菜年加工量占全省的50%以上,新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眉山泡菜标准成为省级标准,5个泡菜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吉香居”成为泡菜行业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
  提升了林业产业化水平。 全面建成“双百万”竹木工业原料林基地,林产工业“百亿工程” 建设快速推进;林权改革纵深发展,林权流转工作日趋活跃,2009年全市林权流转25968宗,流转面积23.25万亩;有效落实森林防火措施,管护队伍得到加强,;连续44年无较大森林火灾;助农增收成效突出,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林业收入380元,人均增收146元,为目标任务的584%。
  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2009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560个,覆盖适宜农户率69%。眉山九升兔业专业合作社等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被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第二批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仁寿县清见果业合作社、彭山县团结兴隆农业专业合作社等6个专业合作社新创建为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推进了水土保持工作。严格“三同时”制度和部门责任,明确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水利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三同时”制度许可审批和验收中的责任。市水利局成立了水土保持专项执法小组,并聘请了五名律师作为水保执法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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