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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人大“三转”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时间:2010-08-13 来源:武胜人大 作者:易露
  

  近年来,武胜人大结合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集访重访、缠访缠诉增多,信访问题错踪复杂,案件处理难度加大等特点,致力 “三个转变”,以期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
  转“不直接处理问题”为“督办处理问题”。
  年初,为避免人大信访工作成为时下社会上一些人所说的 “信访中转站”、“信访邮箱”,武胜县人大在制定人大信访工作实施意见时就明确规定,要正确理解人大信访机构“不直接处理信访问题”这一规定的正确含义。指出,不直接处理信访问题是指处理问题的途径“不直接”,而不是将“不直接”与“不处理”画上等号。同时,意见中还指出,对于不可以直接处理的信访问题,在转交后要及时跟踪督办,并将掌握到的办理情况及时回复信访人,切忌让信访人遥遥无期地等盼。
  转单一“转交”为“转交督办并重”。
  武胜县人大从三方面入手,有效发挥人大常委会督办权在信访督办工作中的作用,狠抓人大信访督办工作,提高人大信访案件的解决率,让群众满意。一是建立起督办责任制。确立信访工作地位,把其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从原来的以信访机构转交为主,改为信访机构转交加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并由常委会领导分工负责,双管齐下,加大督办力度。二是建立督办听证会制度,对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由常委会领导主持,召开听证会,要求有关部门向信访当事人做出合理解释,并共同探寻解决之道。三是建立督办情况反馈制度。人大信访案件转交后,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人大常委会信访机构和信访当事人,给出明确答复。
  转人大信访办理为人大代表协同办理。
  近年来,武胜县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开展的作用,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同时,根据人大信访的特点和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从两方面有效办理人大信访案件。一是由人大代表直接接访本选区或选举单位的访民,并将访民意见和要求收集起来作为代表建议,交“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办理;二是由人大信访工作机构把收到的信访情况通报、摘录给信访人所在选区或选举单位的人大代表,并由这些代表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和解决信访问题或做好访民的思想工作。通过发挥人大代表参与信访的工作思路,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化解在基层,保持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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