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少掏腰包8000万元
“去年以来审减了投资额8075万元,这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说明审计监督全程介入国家投资项目是非常必要的,今后应该加强制度化监督。”在9月30日的泸州市纳溪区人大常委会上,常委会副主任李再金发言得到常委会委员们的一致赞同,委员们对区政府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全程介入工程审计的审议意见感到非常满意。
2008年,纳溪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区内国家投资项目多、投入资金大、项目管理不力等实际情况,建议审计机关安排对部分在建项目的预算和决算进行审计,结果审减金额竟然达到2000万元,有的项目审减率达到47%,令社会各界大吃一惊。区人大常委会随即在审议意见中提出,必须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审计。2009年7月—2010年6月,区审计局更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将审计关口前移,实行“预算评审—现场跟踪—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审计监督,对灾后重建、扩大内需等173个总投资额6亿多元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预算、竣工审计,审减投资8000多万元。尤其是对一些民生工程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在对安居工程限价房建设中,审减金额158万元,审减率高达57.6%;通过对灾后重建的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工程的全程审计监督,为政府节约资金300万元。
在加强审计监督的同时,审计机关还注重从宏观上、制度上、管理上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归纳总结,向政府和部门提出多方面的合理化建议。这些建议先后变成了《泸州市纳溪区国家建设项目预算决算审计监督规定》、《泸州市纳溪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等多个规范性文件,实现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制度化开展审计监督”的建议。
在今年的听取和审议审计报告的议题中,纳溪区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要求,区政府具体负责工程的人员要加强工程建设专业知识的学习,不能做门外汉而被施工方牵着鼻子走;要加强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既定内容,不能随意改变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以避免施工方以增加工程量而要求增加预算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