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广安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政府采购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9月25-28日,执法检查组分别深入到5个区市县和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市人民医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等市级部门和单位,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走访群众等方式,检查了实施《政府采购法》的工作情况。9月29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情况汇报,并与市政府交换了意见。
执法检查组认为,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工作实在,效果明显,突出表现在宣传教育深入扎实,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政府采购行为逐步规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政府采购意识不强、采购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缺陷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提高政府采购意识;继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规范制度和行为,确保所有采购工作都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做到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廉洁采购;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落实预算管理;进一步全面实行采管分离,全面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队伍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