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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突出“五个强化” 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时间:2010-11-23 来源: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王世全
  

  11月19日,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议指出,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并重申突出“五个强化”,深入推进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会议要求,要把对《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与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党组织、学习型机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逐章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把握基本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切实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干部表率。班子成员及各委室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一手抓人大工作,一手抓廉政建设不放松,把学习贯彻《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与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是强化行为规范。要按照《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范要求逐项对照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解决。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严防发生违反《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现象,切实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实事、不出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机关形象。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要将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人大监督工作制度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以贯彻落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契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班子成员及各委室负责人要模范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管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坚决杜绝违反《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为发生。
  五是强化监督检查。要将执行《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的重要标准,作为党员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条件,通过年度考核和廉政谈族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机关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协助党组抓好落实,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行为,保证《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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