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凝固在2010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
四川省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庄严的国徽下,当刚被任命的巴中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周喜安从市人大代表龙从波手中接过任命书时,热烈的掌声伴随着欢快的音乐声、信任的目光、诚挚的祝贺一齐投向了这位刚从北京来巴中赴任的副市长、代理市长。
这是巴中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颁发任命书的一幕。
向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是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程序性规定,自实行多年来反响良好。此次会议与以往不同的是,颁发任命书由一位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行使这一殊荣。
“在2007年1月召开的巴中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七位市人大代表向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长、副市长,“法检”两长颁发当选证书。这个创举被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评为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年来市州人大十大新闻事件”。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钟廷学谈到。“今天,市人大代表再次走上主席台为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意义深远。这一创新举措,看似一小步,但使巴中的民主法治建设迈进了一大步。自此,凡是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均实行了由市人大代表颁发当选和任命证书。”
“这是中共巴中市委民主政治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权为民所赋的生动诠释,有利于让选举和任命人员增强权力来自人民的意识,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有利于人大代表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这是参加会议的33位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的心声和感慨。
“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都由列席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来颁发。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来自哪里,对哪里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都要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权为民所用,一起来把巴中的事情一件一件办好,把巴中老百姓的事情一件一件办好!”会议主持人、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仲彬的话语铿锵有力。
会场,再次爆发出一阵阵热烈的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