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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驾护航新北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侧记

时间:2010-12-30 来源:人民权力报
  

  2008年以来,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始终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灾后重建工作大局,结合灾后重建实际,切实加强灾后民族地区立法,为北川抗震救灾和灾后新北川的崛起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力投入灾后重建。县人大常委会将灾后重建工作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首要职责,将灾区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工作重点。围绕大局,克服重重困难,开展了恢复重建基础准备工作。从第一时间收集统计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及20个乡镇、360户中小企业受灾情况,组织编制完成了重建项目建议,为北川灾后重建提供了第一手基础资料;到加强对口支援服务工作,负责社会各界的联络协调,制作了“建设新北川”专题网页,推动了北川灾情的对外宣传,募集了大量社会爱心支援,为北川灾区群众渡过难关和灾后重建起到了推动作用;再到扎实开展联系乡镇工作,积极协调、加强指导,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心系群众,勇于面对和解决问题。在北川“9·24”洪灾中,县人大常委会与曲山镇党委政府一道,组织群众抗洪抢险、疏通排洪道、清除淤泥、安抚灾民,动员百人运输队,奋战五天五夜,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全县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曲山镇板房区群众安全越冬工作,北川新县城、地震遗址博物馆、擂鼓镇场镇建设征地拆迁工作任务;派出工作组深入板房区,多次成功化解群体性矛盾。
  从民生、重建发展出发,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从北川重建实际出发,完成了《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并根据广大群众意愿,及时启动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变通执行规定》的立法工作,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变通规定》的通过,得到了全县受灾群众的一致拥护。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启动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地震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目前文本草案已经形成,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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