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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人大全面启动《工会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1-04-13 来源: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肖廷万
  

  为了保证《工会法》在全县正确贯彻实施,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平昌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工会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人大主任郑南贵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执法检查办公室和三个执法检查小组。从3月31日开始,对全县范围内建立了工会组织和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机构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业主,以及涉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相关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工会法》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截止发稿,三个小组已分别对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蔬菜公司等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每到一处,都采取“查”(工会组建、工会干部配备及职工入会情况;依法维护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合法权益情况;工会经费依法预算、划拨、专帐、专款专用和审查情况)、“看”(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等民主管理情况;困难职工建档及帮扶情况;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听”(被检查单位贯彻实施《工会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办法全面掌握情况,待检查结束后,整理归纳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成条,提交本月召开的常委会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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