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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府五大举措推进人大评议意见整改落实

时间:2011-05-30 来源: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作者:王再奎 廖安林
  

  2010年10月29日,眉山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首次开展了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对政府农业工作的评议。会议肯定了眉山市政府农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提出了5条评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在半年内报告评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2011年4月27日,市政府对应5条评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的书面报告,以五个“进一步”的扎实举措,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管理。评议会议结束后,市政府于11月初,召开了动员会议和全市农业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管理与指导。市政府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 2010年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66个,总数达到750个。依托现代农民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对450家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培训,并指导5家合作社成功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2010年12月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大力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万余份、悬挂标语300余幅、摆放展板160余个,营造农产品质量监管良好氛围。抓好检测能力建设,从2010年12月起,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活动。重点对全市蔬菜、水果等主要的生产基地,眉山中心城区和各县县城主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进行集中质量检测,共抽检样品1020个。切实抓好农药、化肥、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农资专项执法检查10次,查处违法经营行为5起。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全市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33个,全市 6个区县均全面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全市经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面积达到393.5万亩,超出全省平均水平一倍以上,居各市州第一。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各项政策,深入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补、换发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台帐,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及纠纷调解管理服务机构,建立县级以上仲裁机构6个,聘请仲裁员20名,共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调解4起、仲裁4起。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整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理,成功调解纠纷15起。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规范有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意见》,建立了市、县两级流转信息公开平台,加强规模流转业主的资质审查和经营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强化土地规模开发业主经营过程的协调监督。全市成功探索并推广大园区小业主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2010年新增流转土地11万亩,保护了土地流转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四是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实施整合。全市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搞好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做到科学合理。为了抓好涉农项目资金整合,2011年1月,市政府在青神召开了农村工作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了涉农项目整合工作,并制定了全市涉农项目整合方案,集中建设,打造农业农村工作亮点。
  五是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市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新农村示范片建设。2010年,全市示范片和整体推进县投入资金19.28亿元,连片发展主导产业,整体推进基础建设,配套建设服务体系,省、市示范片内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分别达到18%和15%。全市4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和整体推进县在全省年度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建设经验在全省交流。按照“三打破、三提高”和“全域、全程、全面小康”的要求,科学规划村落民居,全市建成新村聚居点11个,农户新建改建住房达90%,投入资金146亿元,基本消除了生活用的危房、茅草房和土坯房。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05万口,竣工大中型沼气示范工程4处,全市适宜农户建池率达到61%,推进配套改造,建设农村生态家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全市开展“进村社”活动的行政村达100%,超过40%的村庄实现“四化”、达到了“B类”地区标准,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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