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中旬至10月中旬,眉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二个月的执法检查。检查组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实地查看了太和油库、应林超市、皇家一号会所、彭山二中等十处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和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各类消防设施;抽查了相关资料,重点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工作保障机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队伍建设、安全专项规划、消防机构履职及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还召开了市、区、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学校、企业代表参加的5次座谈会,听取了市、区、县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情况汇报。 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隐患整治不够彻底、消防队伍建设较薄弱等问题。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消防意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的认识,要扎实推进眉山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的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消防经费增长机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切实把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排查火灾隐患。市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对违章作业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农村自建房和用电消防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建立群防群治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公安消防部门工作,逐步建成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地方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力量为补充的社会化消防救灾体系。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形成的报告和建议将转发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