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巴中市巴州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刚刚结束的第3天,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加强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监督,决定从本届起对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实施情况执行跟踪监督,以督促落实。这是该区人大常委会紧扣监督法有关规定,继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采用询问式审议发言及开展专题询问后,又一次工作创新。 按照主任会议要求,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对照各自联系的部门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的年度目标逐一进行量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作为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责任目标的核心内容。为确保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会议要求要着力健全落实部门自定、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核实建好台账、分管领导认可、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主任会议通过、政府分管副区长组织相关部门实施等工作程序。 为确保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执行到位,会议要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加强与对口联系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及时调查了解部门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在年中和年末分别组织一次集中调查活动,以各工作机构为单位组织调查组,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队,分别到对口联系的部门开展调查。对照年初确定的责任目标,通过座谈、个别了解、查阅资料、现场核实等多种形式,对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本年度的责任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并将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记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个人履职档案,作为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能力监督的依据。 就人大常委会为何要对政府工作报告采取跟踪监督,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出,政府工作报告是党委重大决策的体现,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社会所普遍关注。政府作报告、人大作决议,如监督工作跟不上,就会流于形式,令人民失望,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人大常委会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监督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这也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在人代会闭会期间的职权。今年是巴州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两化互动、三化联动非常重要的一年,也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之年,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对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的监督,更能有利于促进和保证人代会决议的执行以及政府工作目标的完成,这对于加强对人大任命干部的工作监督,激发干部工作激情,全面实现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具有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