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代表建议督办小组,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长期跟踪监督。二是完善代表建议督办制度。坚持跟踪督办、对承办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等既有制度的基础上,首次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三是组织代表参与办理工作。办理前,要求各承办单位深入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和对承办单位的具体要求。办理中,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让代表了解办理实况,征询代表意见。办理后,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征求代表的答复意见。四是利用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办理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办理代表建议和意见的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五是加强对建议和意见办理的跟踪监督。常委会通过视察、专项调查、听取汇报等形式,监督代表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