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汉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人大的重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在实践中摸索出了一条“三三一”建议意见办理模式,建议意见办理质量明显提升。 做好“三个沟通”。加强沟通是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一是与代表做好沟通。代表的文化层次和专业知识存在较大差异,建议意见的质量也参差不齐。人代会结束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深入代表中间,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搞清楚提出建议意见的缘由,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协助代表进一步规范完善建议意见,增强建议意见的针对性,确保提出的建议意见切实可行,便于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办理。二是与政府督查部门做好沟通。政府督查部门是督促落实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要部门,对建议意见的办结率有着重要的作用。建议意见规范完善后,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及时与督查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配合督查部门做好建议意见的分类工作,明确办理单位的职责、办理标准和办理时限。对于需要多部门联合办理的,进一步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便于政府督查部门开展督查工作。三要与承办单位做好沟通。承办单位是代表建议意见的具体办理者,审议意见办理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承办单位的重视程度和办理措施。建议意见转办会上,明确建议意见办理是承办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增强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会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深入承办单位,及时将代表提出建议意见的意图告知承办单位,积极为代表和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创造条件,为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措施提供参考依据,增强建议意见办理实效。 落实“三个到位”。建议意见办理结果代表满意不满意,办理效果是关键。一是现场察看到位。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在建议意见办理前、办理过程中、办理结束后都亲临现场,实地了解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相关情况,了解办理要求、办理措施、办理进度和办理效果,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意见,督促支持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办理力度,扎实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二是协调到位。代表建议意见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只有加强协调、齐心协力才能加快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进度。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在建议意见督办过程中,注意加强与县政府督查部门的协调沟通,根据政府督查情况与现场查看情况,认真分析制约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的相关因素,联合县政府召开协调调度会议,严格落实部门责任,办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真正做到“谁的责任谁负责”,切实增强部门的工作压力,提高办理工作效率。三是跟踪督办到位。加强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跟踪督办工作,是提高建议意见办结率的重要环节。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县政府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前,一方面,组织部分提出建议意见的代表,通过实地察看、听取群众建议意见等方式,对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调研,认真了解建议意见办理情况。另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广泛走访代表,围绕建议意见办理满意率征求代表建议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提供依据。 开展“一次视察”。视察活动既是展示政府建议意见办理效果的重要形式,也是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建议意见办理力度的有效途径。8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县政府关于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10月份,根据审议意见,现场督查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审议”;12月份,组织代表,重点围绕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中提出的已经列入计划但仍未办结的代表建议意见,通过随机抽取的形式,对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视察活动结束后,常委会形成视察报告上报县委,通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于建议意见办理不力的部门,涉及哪个部门,哪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就要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并拿出具体的办理措施,明确办理时限,常委会将把该建议意见列入第二年督办范围,根据序时进度,开展持续监督,确保建议意见办理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