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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四个到位”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时间:2013-08-20 来源: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一是联系到位。坚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衔接联系工作,要求提请单位在主任会议召开之前报送提请任免材料,在对材料预先把关审核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确保每件人事任免案的质量。二是考试到位。坚持对拟任命的“一府两院”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抓好任职发言“面试”,要求被任命人员到场作履职表态发言。通过面试和发言,改变了盲目表态和随意表决的现象。三是审查到位。在审查人事任免议案时,重点审查议案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材料是否齐全、拟任命的人选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在认真审议、充分讨论、意见比较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真正将德才兼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四是监督到位。坚持将任免人员在常委会上颁发任命书,并在报刊、电视等媒体上公布,促使任命干部增强荣誉感、责任感,认真履行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综合运用“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视察”等多种形式,把监督人寓于监督事之中,确保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监督的法定性和经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