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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委会公报 人事任免 调查研究 一府两院传真
为了美丽新村谱写华彩篇章——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调研小城镇建设侧记
时间:2013-12-12 来源: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赵俊淞

  小城镇是城镇体系的基础,是联系城市与农村的桥梁和纽带,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工业化及城镇化进程、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伟大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近年来,广安区人大常委会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作用,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城镇面貌进一步改善,城镇规模进一步拓展,城镇承载和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近五年全区小城镇建设共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3亿元,拓展城镇面积6平方公里,新增城镇居民近6万人。
  完善人大监督机制
  近年来,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监督小城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学习意识,抓好《监督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明确小城镇建设的重大意义,真正掌握监督的重点。同时,常委会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监督计划,完善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席机制,及时互通共享信息,建立督促小城镇建设的领导机制,由分管城环资工委的常委会领导为组长,切实加强对小城镇建设的监督推进力度,督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工业经济发达、科教文卫先进、人民生活富裕的要求打造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优化、社会和谐、产业兴旺、城乡一体的新型小城镇。目前,全区小城镇建设基本呈现“城镇扩张、人口增加”的良好格局。
  积极前移监督关口
  为了进一步加快全区小城镇步伐,促进全区资源的有机整合,使城镇规划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全区城镇建设实际,将小平故里潜在的空间区位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现实竞争力和经济优势。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城镇规划方面的专项调研活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区城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城镇总体规划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及建议。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人大意见及建议,牢固树立科学规划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融入成渝及当前国家扩大内需的契机,按照中心城镇、重点城镇、普通建制镇、一般乡集镇呈级次发展的思路,组织开展并完成了全区30个乡镇城(集)镇的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根据发展新态势,对各城(集)镇的主要功能、发展规模、主导产业、风貌特色等要素重新进行了科学长远定位。并根据近期建设发展需要,分别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商贸旅游等分项规划。近5年全区小城镇共实施开发建设项目160个,新建房屋150万平方米。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组织代表调研视察等形式,为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城镇建设搭好履职平台,为城镇建设广纳社情民意。通过生活在人民群众中的各级人大代表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镇建设的积极性。每年人代会期间,大会主席团都会收到大量来自基层的代表提出的有关城镇建设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将其分类整理后,及时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会,将批评、意见和建议转给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回复。今年区四届人大十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7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到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就达到了25条。在区人大常委会及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下,今年以来,全区各小城镇共计新建和改造道路62条、铺装人行道4.6万平方米、新建绿化5.2万平方米、新建休闲广场4个1.2万平方米、铺设排水排污管道12公里、安装路灯566盏,改扩建学校23所、卫生院18个、农贸市场26个,水、电、气供应和通讯网络在各小城镇实现全覆盖,污水定向排放和垃圾填埋处理率分别达到80%、100%。
  加强调研作出决议
  今年6月,由区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牵头,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区人大代表,深入大安、白马、白市、兴平、龙台等乡镇,对小城镇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在视察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坚持人才兴镇;进一步加快规划步伐,坚持科学编镇;进一步引导产业发展,坚持产业强镇;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坚持投入融镇;进一步完善配套功能,坚持宜居活镇;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坚持主体建镇等六条建议,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并批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采纳建议,按照打造川东民居特色风貌的总体要求,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城镇建设步伐,同步推进小城镇建设与风貌整治,使城镇功能迅速完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