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铁定纪律,倡会议清风 营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6日——8日在营山召开。会前,对12个分会场主持讨论的“代表团团长”进行了严格培训,讲明铁定纪律,努力倡导会议清风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 1月5日上午,营山县人大召集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12个代表团团长在县人大会议室召开了培训会议,主任骆亚忠在培训会上运用法律知识就代表团长的职能职责作了讲解,并对大会纪律作了明确强调: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决定”和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要求,在营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坚决做到“五个不准和三个加强”,“五个不准”的主要内容有:一律不准新挂标语,一律不准在主会场和讨论地点摆鲜花、水果、香烟,一律不准向列席会议单位拉赞助违规乱发补助费,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向参会人员发送纪念品,一律不准用公款宴请代表和会后聚餐;“三个加强”的方法是:一是要加强广播电视、网络、报纸宣传;二是要加强会议组织纪律。对293名代表和列席人员参会会情况进行会场抽查。三是会议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代表意见、建议、批评记录,通过发言摘要形式在12小时之内发到代表手中。 据悉:大会期间,有5名代表因事因病都向会务组请了假,同时对极个别列席会议人员无故迟到和缺席,在一定范围内给予了通报,并责令迟到和无故缺席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大会秘书处和12个代表分团拒绝接受企业业主赠送保温杯、酒、挂历、台历、被套、土特产等做法9项,拒绝请吃50余人次,为国家、企业、个人节约资金1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