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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四个抓手 强化审议意见督办落实
时间:
2014-05-26
来源:
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
作者:
赵俊淞
通过审议最终形成的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成果的载体,是人大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体现,是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依据。落实好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是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的必要措施。近年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大常委会运用“四抓”,强化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
抓意识,正确认识审议意见督办落实工作意义
根据《监督法》规定,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一种独立法律形式。实践中,审议意见的形成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根据会议议题,在广泛开展视察、调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形成;另一种是在会议上审议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或有关工作时形成。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载体,审议意见研究办理的整个程序《监督法》都作了严密、完整的规定。透过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有着重要意义和作用。其一,可以促进国家机关对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其二,可以加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其三,可以对“一府两院”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其四,可以加快信息反馈,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实际情况、发现和确定监督重点提供第一手材料。可见,审议意见的督办和落实在人大监督工作中起着“千斤顶”的作用。
抓质量,突出审议意见“五性”
为使“一府两院”能办理好审议意见反映的问题,审议意见的内容必须突出“五性”。一是坚持民主集中,突出科学性。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不仅是评价“一府两院”以前一个时期工作的结论,更是监督“一府两院”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依据。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的发言,就不能停留于个人意见的层面,而应当上升为人大常委会的集体意志,从而形成公正、科学、准确的评价和判断。二是措词有理有力有据,突出权威性。审议意见应该是既有表扬和肯定,也有批评和建议,尤应以批评和建议为主,切忌作出的审议意见表扬肯定有余,批评建议含糊其词,不痛不痒。三是有的放矢,突出针对性。审议意见应针对当前现状,分析原因,摆明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特别是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做到观点鲜明、要求明确。四是实事求是,突出可操作性。我们常说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怎么样才是善于监督?最根本的,就是要实事求是。体现在审议工作中就是能够说到实质,说准关键,说中要害。这就要求审议意见既要符合本地经济社会现状、事物发展规律和广大百姓意愿,又不能超越实际和脱离现实,也不能因循守旧和阻滞发展。五是明确时限,突出时效性。审议意见对需要解决的且近期内能够解决的具体问题必须明确办理期限,并要求限时反馈情况,防止久拖不办,避免议而未果、影响审议意见的效力。
抓督办,狠抓审议意见办理实效
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是人大常委会审议活动的延伸,也是提高审议实效的保障。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在及时掌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基础上,以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为主体,通过有效的监督手段,强化督办力度,增强审议意见落实效果。一是明确督办责任。由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常委会工作委员会进行跟踪督促,工作委员会跟踪督促的情况必须定期向主任会议汇报,并针对督促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建议。二是建立督办机制。首先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比较集中的一些问题,用《会议快报》及时送达“一府两院”领导班子成员,使他们能了解审议动态,做到情况早知道,思想早准备,问题早处理。其次是建立会议督办机制。对一些涉及面广、问题较多工作,及时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召开通气会,分析问题,细化审议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其三是建立调研督办机制。在督办中加强调研,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汇报,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新要求。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时,针对在办学条件亟待改善、师资力量仍不均衡、经费管理体制欠佳、学校负债状况堪忧等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做出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做出后,人大常委会委托教科文卫工委跟踪督办,督促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取措施,半月内办结审议意见,促进了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稳步推进。
抓回审,合力推进审议意见办理
人大常委会不直接处理问题,做出的审议意见只有通过“一府两院”的办理才能得以落实。而“一府两院”有无办理、办得怎样、效果如何、群众是否满意等等,光凭其一份书面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显然是不够的。对此,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审议意见回审制度。即人大常委会
把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作为一项特殊议程固定下来,按照审议意见规定的办理时限,选择适当时间,有重点地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进行再审议。一般要求“一府两院”在下次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作书面汇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回审。与此同时,为检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认可程度,人大常委会会议对“一府两院”办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会后,将“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在《区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全文刊登,印发给全体代表,让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促进审议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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